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样本条款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战略资产配置通过对各大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性进行分析,结合组合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制定出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形成组合投资的“锚”。战略配置获得的系统性β收益是组合收益的主要来源,也是实现组合投资目标的首要保障。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在长期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将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获得战略资产配置的最优比例,并以此作为资产配置调整的可参照基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大类资产的历史回报、历史波动率、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行情驱动因素、类别风格轮动、行业强弱等,从其变动及趋势中得出未来资产回报、风险及相关性的可能变化。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为了保持本基金稳健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战略资产配置过程中,设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长期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战略资产配置比例中枢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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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75,616.24

  •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 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嘉楠耘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 契 約 金 額 うち取引に係る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の額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