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人的权利 (1) 依法对集合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 (2) 按照本合同、《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收取托管费; (3) 监督管理人集合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约定的,要求其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 (4) 查询集合计划的经营运作情况; (5)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说明书》以及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理财产品用语 (1) 理财产品/产品:指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 14 个月定开 9 号理财产品。 (2) 理财产品份额/产品份额:指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单位数额。投资者基于其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单位数额享有理财产品利益、承担理财产品风险。 (3) 理财产品份额类别/产品份额类别:指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适合的投资者、代销机构等因素,对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份 额设置不同的理财产品份额类别,产品份额类别为本产品项下某一类产品份额。 (4) 产品销售名称:指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不同产品份额类别,管理人在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过程中为区分不同产品份额类别,在同一理财产品名称下设置的产品销售名称。 (5) 产品销售代码:指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不同产品份额类别,管理人在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过程中为区分不同产品份额类别,在同一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编码项下设置的内部识别码。 (6) 理财产品资产净值/产品资产净值:产品资产净值=产品资产总值-产品负债总值。产品资产总值是指产品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产品负债总值是指产品运作及融资时形成的负债价值总和,包括融资资金本息、应付各项费用(包括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超额业绩报酬以及其他费用等)、应付税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7)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产品单位净值:指理财产品份额的单位净值,即每 1份理财产品份额以人民币计价的价格。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当日产品资产净值/当日产品份额总额,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舍位法),投资者按该理财产品单位净值进行理财产品申购、赎回和获得产品终止时的分配。 (8) 理财产品估值:指计算评估理财产品资产以确定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的过程。 (9) 业绩比较基准:指管理人基于过往投资经验及对产品存续期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而对本产品所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或管理人对本产品进行的收益承诺。业绩比较基准用于确定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的为准。 (10) 认购:指在理财产品的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托管人 本理财计划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职责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包括账户开立、资金保管、资金清算、估 值核算等理财产品托管服务。 投资管理人为理财计划资金管理之目的,以本理财计划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单独开立资金账户,理财计划资金的一切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募集资金、划付对外投资资金、缴纳理财计划税费、接收理财计划回收资金、支付理财计划费用以及向份额持有人划付理财计划利益分配款项,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