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资产的保管与处分. (1) 托管资产独立于甲、乙两方的固有财产,并由托管人保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托管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托管资产为管理人自有资产的除外。
(2) 托管人因托管资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托管资产。
(3) 托管资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托管资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托管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托管资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托管资产主张权利时,托管人应明确告知托管资产的独立性,最大限度地防止对本托管资产的不利影响,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