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样本条款

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托管人结算模式下)和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如有)中的证券以及在托管人开立的托管专用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负有安全保管职责,但因第三方过错危害上述证券或资金安全且托管人对于危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并已采取最大限度保护措施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因管理人投资运作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以外机构的证券以及在托管人以外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保管由管理人负责,托管人仅保管管理人提供的相关凭证(如需),对该等证券或资金的任何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实际交付并控制下的财产承担保管职责,对于结算机构等非资产托管人保管的财产不承担责任。
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 证券账户(托管人结算模式下)和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如有)中的证券以及在托管人开立的托管专用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负有安全保管职责,但因第三方过错危害上述证券或资金安全且托管人对于危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并已采取最大限度保护措施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因中国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自身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因管理人投资运作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以外机构的证券以及在托管账户以外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保管由管理人负责,托管人仅保管管理人提供的相关凭证(如需),托管人对该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不承担责任,对该等证券或资金的任何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在中证登记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如有)和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如有)中的证券以及在托管人开立的托管专用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负有安全保管职责,但因第三方过错危害上述证券或资金安全且托管人对于危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并已采取最大限度保护措施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因管理人投资运作注册登记在中证登记公司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以外机构的证券以及在托管人以外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保管由管理人负责,托管人仅保管管理人提供的相关凭证(如需),对该等证券或资金的任何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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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七、暂停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 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 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 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T 日 12: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問い合わせ先 新潟市財務部契約課物品契約係 951-8550(郵便番号) 新潟市中央区学校町通1番町602番地1 電 話 025-226-2213(直通) FAX 025-225-3500 電子メール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销售机构 (一)销售机构基本信息:

  • 金融衍生品 (1)对于交易所交易的商品及金融衍生产品按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估值;当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结算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取相应的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