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權益 样本条款

披露權益. 制根據中國法律뺮規則k規定,如客戶持有或控制—家在中國註冊ffi¾k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Γ(中國上市公司])的股份(按合併基準應用,即包括同—中國上市公司的國內k海外發行的股份,不論相關持股是透過北向交易뺮QFII/RQFII制度還是其他¼資渠道獲得),k達到相關中華通‡管當局不時規定的特定臨界限額,則客戶‰須在相關中華通‡管當局規定的期限內披露相關權益,]客户在相關中華通‡管當局規定的期限內亦不得買賣任何相關股份o客戶亦‰須按相關中華通‡管當局的要求披露他所持股份的任何重大變化o 根據香港法律,若—家在中國註冊ffi¾的公司既有在聯交所上市的H股,@有在中華通市場上市的A股,如¼資者於上述在中國註冊ffi¾的公司的任何具備Q決權的股份類別(包括透過中華通買入的A股)中擁有的權益超過特定臨界限額(可能不時指定),則根據K證券k期貨條例“øXV部y規定,該¼資者有披露的義務o如在中國註冊ffi¾的公司i沒有任何股份在聯交所上市,則K證券k期貨條例“øXV部y不適用o 客戶須責遵守相關中華通‡管當局不時實施的任何權益披露規則k就任何相關提交作出安排o
披露權益. 不論本存託協議有任何其他規定,各擁有人及實益擁有均同意遵守發行人根據適用法律或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所提出的要求,該等要求乃為提供有關該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擁有美國存託股份(及股份(視情況而定 )的身份及於該等美國存託股份(及股份(視情況而定 )擁有權益的任何其他人士的身份及該等權益的性質以及若干其他事宜的資料(不論彼等於有關要求時是否為擁有人及╱或實益擁有人)而提出。存託人同意在發行人提出合理的書面請求及發行人承擔費用後,盡合理努力向擁有人轉交發行人的任何該書面請求,並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立即向發行人轉交存託人所收到有關該等要求的任何答覆。倘發行人要求存託人、託管商或其中任何一方的代名人(作為股份的登記擁有人)提供有關資料,則存託人、託管商或該代名人的責任(視情況而定)應限於向發行人披露登記冊中所含有的資料。
披露權益.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訂明披露新保誠股份權益的責任。新保誠現須遵守披露及透明度規則項下有關披露持有 3% 或以上股份(及其後每增加 1%)的董事及股東權益的規定。新保誠已向證監會申請第309(2)條項下的部分豁免(而證監會已授予有關部分豁免),毋須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 (除第 5 、第 11 及第 12 分部外)有關股東、董事及行政總裁報告其於新保誠證券的權益及新保誠編製登記冊及存置記錄的所有規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5分部涉及上市公司調查其股本擁有權的權力。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第 11 分部涉及香港財政司調查上市公司股本擁有權的權力。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12分部容許申請法院指令,以對上市公司或財政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 5 及第 11 分部行使權力進行調查的相關股份施加限制。證監會已授出有關部分豁免,條件是新保誠將於上市文件及香港介紹後發出的相關股東通訊中載列須根據披露及透明度規則予以知會證監會的權益,以取代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須予披露的資料。 此外,新保誠已申請(而香港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香港上市規則附錄一A 的第41(4)及45段、附錄一B 的第 34 及 38 段、附錄一F 的第 30 段及 34 段以及附錄十六的第 12 段,理由為其已於本文件載列及將於香港介紹後發出的相關股東通訊中載列的根據披露及透明度規則向其作出知會的該等權益,以取代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披露有關資料。
披露權益. 義務根據中國法律,如果客戶持有或控制上交所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 5%時,客戶須於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報告。在這三天內,客戶不得繼續買入或賣出該上市公司股份。 每次客戶的持股變化達到 5%時,客戶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披露(根據以上所述同樣的方式)。從披露義務產生之日至作出披露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客戶不得買入或賣出有關大陸上市公司股 份。 如果客戶的持股變化小於 5%,但導致所持有或控制的相關大陸上市公司股份少於 5%,則投資者在三個工作日內須披露資訊。 (i) 客戶首次持有任何類別大陸上市公司有投票權的股份(包括中國 A 股)5%或以上的權益; (ii) 任何後續的增加或減少一個百分率的權益 (iii) 客戶不再持有至少 5%的權益。客戶應負責遵守不時適用于中華通證券的利益披露義務。
披露權益. 根據「中國」法律、規則及法規,如「客戶」持有或控制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及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國上市公司」)的股份(按合併基準應用,即包括同一「中國上市公司」的國內及海外發行的股份,不論相關持股是透過 SEC500cii(YX) 11-27 11/1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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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先决条件 除非以下条件已经全部获得满足,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1) 借款人已经向贷款人提供了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文件; (2) 保证人已经向贷款人出具了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本合同附件三中所列的保函(如适用); (3) 担保人(如有)提供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抵押物在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的有效证明文件;担保人(如有)提供质押的,质押物已交付贷款人和/或贷款人已收到质押物在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4) 担保人(如有)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抵押物/质押物的相关保险单、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5) 抵押物/质押物(如有)上还存在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该等其他共同共有人已认可担保文件的内容并向贷款人出具同意抵押人/质押人签署担保文件的书面确认文件; (6) 本合同附件四所列的各项具体担保合同/文件已经签署并生效,并且任何所需的政府部门批准、登记或其他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如担保人(如有)为法人的,担保人(如有)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法人章程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决议文件等); (7) 借款人已提交贷款人规定的各项证书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保险单、保费支付凭证和共有人承诺书(如适用)等; (8) 借款人已按照要求在贷款人开立用于提款及还本付息的结算账户; (9) 用款企业已按照要求在贷款人开立用于收付贷款资金的结算账户; (10)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与承诺均是真实的、正确的、完整的; (11) 借款人不存在已发生并且正在持续的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 (12) 借款人不存在已发生并且正在持续的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关于贷款事项的任何违约或潜在违约情形; (13) 贷款额度内用款申请系在授信期限内提出,且该次提款不会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已经提取且尚未归还的贷款余额超过贷款额度的金额; (14) 借款人需提交用款企业的订单、购买合约、购货发票等证明文件; (15) 中国法律规定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已经满足。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经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法令適用 本保險契約未約定之其他事項,悉依照中華民國保險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高风险运动 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検収条件 本仕様書に記載の内容を満足し、7.に記載の提出書類が全て提出されていることが確認されたことをもって検収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