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 样本条款

抵押權. 20.1 假如本行已要求,且客戶已向本行設立抵押權,則本第 20 條規定予以適用。 20.2 客戶同意其於欠付本行任何債務 ( 現時及將來、共同或個別、直接或間接、實際或或然的 ) 的期間內,不得抵押、轉讓、出售、轉移抵押資產的任何部份,也不得對其設置任何產權負擔或買賣或授出任何在上述各項的第三方權利。 20.3 任何已設立的抵押權應為一項持續抵押,縱使本行持有任何其他抵押,抵押權亦不受影響並仍可執行。任何合併抵押權利之限制將不適用於抵押權。 20.4 本行有權保留設立抵押權之文件,保存期為本行可向客戶證明為保障本行之利益之合適年期。 20.5 若客戶以所有或任何抵押資產設立或宣稱設立任何抵押 ( 不論固定或浮動 ),或任何人士如針對所有或任何抵押資產實施或意圖實施任何形式之法律程序,在抵押權下設立之抵押,若在任何程度上屬浮動抵押,即自動並在毋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即時變為固定抵押。
抵押權. 19.1 假如銀行已要求,且客戶已向銀行設立抵押權,則本第20條規定予以適用。 19.2 客戶同意其於欠付銀行任何債務(現時及將來、共同或個別、直接或間接、實際或或然的)的期間內,不得抵押、轉讓、出售、轉移抵押資產的任何部份,也不得對其設置任 何產權負擔或買賣或授出任何在上述各項的第三方權利。 19.3 任何已設立的抵押權應為一項持續抵押,縱使銀行持有任何其他抵押,抵押權亦不受影響並仍可執行。任何合併抵押權利之限制將不適用於抵押權。 19.4 銀行有權保留設立抵押權之文件,保存期為銀行通知客戶的合適年期,以保障銀行之利益。 19.5 若客戶以所有或任何抵押資產設立或宣稱設立任何抵押(不論固定或浮動),或任何人士如針對所有或任何抵押資產實施或意圖實施任何形式之法律程序,在抵押權下設立之抵押,若在任何程度上屬浮動抵押,即自動並在毋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即時變為固定抵押。
抵押權. 重要條文摘要 抵押權之擔保範圍:抵押權所擔保者為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民 §861)。 抵押權之效力:
抵押權. 倘抵押予本行作為目前或未來抵押品的證券被借 7.1 對於第九部份中證券借貸的有效期,客戶無法行 使與借出證券相關的任何參與權(即參與股東會 出,本行相應的抵押權不會受到證券借貸任何形 式的影響。代為退還證券的索償被認為將抵押予或轉讓予本行。本行與客戶訂立的相關抵押協議 議的權利及/或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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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

  • 赔偿限额 本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 基本的事項 受注者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の重要性を認識し、この契約による事務を処理するための個人情報の取扱いに当たっては、個人の権利利益を侵害することのないよう、行政機関の保有する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 5 月 30 日法律第 58 号)及び同施行令に基づき、個人 情報の漏えい、滅失、改ざん又はき損の防止その他個人情報の適切な管理のために必要な措置を講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保险费 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 免責事項) 当社は、次に掲げる場合に生じた損害については、その責を負いません。

  • 工程範圍內地上(下)物拆遷作業協調事項 機關供給材料或機具之供應協調事項。

  •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7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2 日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18 号长虹科技 大厦 19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多媒体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数字视讯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遵守事項) 社員は、次の事項を守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违约责任条款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该协议。 违约方应依该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 誓約事項 プロポーザルの提出に際し、競争参加者は以下の事項について誓約していただきます。誓約は、プロポーザル提出頭紙への記載により行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1) 反社会的勢力の排除 以下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せず、将来においても該当することがないこ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