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性质 样本条款

抵押的性质. 本第 部分第 条项下订立的担保是一项持续性担保, 并包括及担保客户不时于各不同账户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欠偿本行的有抵押债务的最后余额,并不受影响于客户逝世、破产、无行为能力、结业、清盘、无偿债能力或本行获得任何此等事件的通知或任何账目、其他事项已遭结算。 本第 部分第 条下的担保是一项额外担保,不论本行现时或今后持有或取得任何担保、赔偿、承诺、典押、留置权、票据、契据、按揭、抵押、债券、保 证或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本担保仍可执行。 本行与客户所达成的任何免除、解除或结算安排须受下列条件约束,即不得根据任何与破产、清盘、结业、无偿债能力或类似的情况有关的任何规定或法例而使客户或任何人士对本行的保证、转让及付款可获得废止、减少或偿还。为此,本行有权保留本文据,保留期间的长短可由本行决定 ;如上述条件不获实现,本行须有权强制执行本条款下的担保,犹如上述免除、解除或结算从未发生。 客户如超过一人,则在本第 部分第 条项下所订立作为担保的有抵押资产包括客户各自对有抵押资产所拥权益。而客户之中任何人士均不得就客户的责任享有一名保证人所有的任何权利或补偿。 任何包含于任何香港现行条例或法律中有关合并按揭担保的权利的法定限制,均不适用于本条款下的担保。
抵押的性质. 6.1 本第VII部分第3.1条项下订立的担保是一项持续性担保,并包括及担保客户不时于各不同账户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欠偿本行的有抵押债务的最后余额,并不受影响于客户逝世、破产、无行为能力、结业、清盘、无偿债能力或本行获得任何此等事件的通知或任何账目、其他事项已遭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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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 添付書類 契約書(写)その他実績を確認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書類 注 用紙の大きさは、日本産業規格A4縦長とする。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 录 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 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承诺函)。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无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1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付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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