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 样本条款

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 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为 1 周,周末休市或国际假期后所有未建仓的挂单及未执行的止损获利设置将全部取消。如有需要,客户可在国际假期后或周一开市后重新设置。
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 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在通常情况下长期有效。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订单将被取消: a. 客户在市场达到客户指定的价格水平之前手动取消订单; 或 b. 客户设置了到期时间并且已经到期 注意:大多数订单应由领峰的交易平台自动执行。在触发挂单价之后经过的止损或获利价位,交易系统会视为到达止损或获利。若在挂单触发价之前经过止损或获利价位,因挂单还未触发,不视为到达止损或获利价位。但应该注意的是,领峰有权拒绝接受任何订单,不保证客户能随时修改止损或止盈设定,亦不负责任何本公司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非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订单或信息传输的延迟或不准确带来的损失或损害。在交易手续上,因为各种原因,想设定止损或止盈,可能无法执行,而指令仍然依照旧的指示进行,因此而引致的损失,领峰概不负责,客户明白及接受,此为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其中一种需要承受的风险。下达某些旨在将损失限制在特定金额的指令(例如“止损”指令,或者“止损限价”指令)有可能并不见效或没有执行。如果订单是止损限价单,无法保证订单以限价执行或会执行。一些使用头寸合并的策略,例如差价或同价对敲或许与单纯做“长仓”或“短仓”存在着相同的风险。受系统升级,数据更新或其它原因的影响,领峰有权更改未成功建仓的挂单的有效期,而不需事先做出通知。客户同意不就因挂单取消而损失的潜在盈利追究领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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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基金募集资产的验证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提前结束募集之日起 10 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到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 保单贷款 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申请使用保单贷款功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犹豫期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约定的利率执行。我们会在保单贷款到期前向您发送还款通知,您应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贷款本息。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许可证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之前提下且依照 UPS 技术中授予您的许可证,您可出于内部目的在适用的许可地域内访问和使用称为 UPS Freight Images 之 UPS 技术,从而查看您的货件文件的图像。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2)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 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5)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 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前述限制; (7)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8)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信義誠実の義務 甲及び乙は、信義を重んじ、誠実にこの契約を履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