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的纸质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对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形式发送的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账户等,基金托管人以收到电子指令为合规有效指令。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包括赎回、分红付款指令、与投资有关的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交 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令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虚假、误导性陈述;基金托管人对此类文件资料仅进行形式审查,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作实质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