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代表及指令. 5.1 客户授权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按照客户和/或授权代表的任何指令行事。授权代表在行使或声称行使该授权代表有权行使之所有作为和行为时,其裁量和授权均应认为已经过客户批准和确认。在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收到客户撤销或终止任何授权代表任命的书面通知以及第 3.18 条规定的合理期限到期后需更新记录之前,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应有权(但无义务) 按照该授权代表的指令行事。
5.2 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没有义务查询任何指令的真实性、或发布或声称发出指令的人员的身份或权限。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获得有权信赖并(但无义务)按照任何以下指令行事:
(a) 可能不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口头发布或声称发布的指令;
(b) 可能不时通过传真或类似方式传输至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或以书面形式(非电子 邮件或即时消息)传递至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并包含客户和/或授权代表的签名,表示对发布授权或声称授权的指令;和/或
(c) 客户和/或授权代表可能不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即时消息进行发布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