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授權推定 Clause in Contracts

授權推定. 任何發給客戶的通知和其他通訊可郵寄往其在國泰君安期貨不時更新的記錄中的辦公位址,住址或通訊地址,或送至以上任何位址,或傳真,以電話方式或電郵至客戶不時通知國泰君安期貨的號碼或地址,且依下列時間被視為已收到: (a) 若郵寄,在寄出的第三個工作日;以及 (b) 若以專遞形式,於送達之時,在若以電話,傳真或電郵形式,於傳達之時,且該等通知或通訊無需國泰君安期貨的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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