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采购订单. 引用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订单均视为买方向卖方发出签署该等订单所述采购协议的要约。以下情形应视为卖方已同意并接受订单(包括本条款和条件所述任何规格和要求)及本条款和条件:
接受采购订单. 即使买方的采购订单中有相反的语言,采购订单应在卖方授权员工接受后即被视为接受,并且采购订单在接受时(“合同”)应仅受本销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除非双方明确同意并在卖方的销售订单确认书中确认了特定条款。此类接受仅限于本销售条款和条件,买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或不同条款将被视为自动拒绝,除非卖方授权员工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卖方接受订单的明确条件是买方同意卖方在本合同中的销售条款和条件。卖方接受的所有采购订单均视为针对买方的销售,除非采购订单正面明确说明,否则不得视为向任何联邦、州、省或市政府实体(国内或国外)的销售。除上述规定外,不存在其他合同。采购订单中包含的意外事件对卖方均不具有约束力,且此类附加或冲突条款被视为卖方明确拒绝。
接受采购订单. 当卖方(a)书面接受采购订单时;或(b)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的商品;或(c)在本协议规 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或(d)开始为买方专门制造商品时, 采购订单以供应或服务合同的形式对卖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