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 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任何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Appears in 4 contracts
Samples: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