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控股股东 Clause in Contracts

控股股东. 避免同业竞争 一、为避免未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投资、 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 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亦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投 资、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 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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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