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款項轉賬 样本条款

提款/款項轉賬. 6.1 有以已結算款項作出的款項才能被提款。 6.2 以通過電子或其他自動方式提款須遵守本行確定的限額。對於在本行每日截數時間後收到的轉賬指示,有關款項將於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處理。擬同日交收的付款須受制於其目的地適用的截數時間。匯款交收日則取決於目的地的地理位置而定並由本行酌情決定。本行可不時改變每日截數時間,並不須向閣下發出通知或負責。 6.3 如果閣下賬戶中可用的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款項或如果本行的其他規定未獲遵守(包括有關可能作出提款辦事處的款額限制或規限),本行不須從閣下賬戶作出任何付款。如轉賬在賬戶存款不足情況下進行,閣下將在本行提出要求時,向本行償還其導致的借方入帳結餘連同利 息,利率由本行決定。 6.4 以看似由閣下或閣下之獲授權代表簽署的提款指示所作出的提款視作由閣下本人提取。 6.5 款項將採用閣下所指示的特定貨幣匯往外地。其他貨幣的兌換可根據本行的往來銀行或受益人銀行的慣例在付款的目的地進行。在付款予受益人前將先扣除一切費用。閣下仍須負責本行的往來銀行、代理行及本行的一切費用。所有已支付的費用均不可退還。本行及本行的往來銀行及代理行對受益人及任何被指定的匯款人均無任何責任。 6.6 如本票曾以任何方式被更改或破損,可被拒付款。 6.7 停止或更改支付或退款的要求只會在出示令本行滿意的身分證明及授權文件包括損失證明(如適用)及作出令本行滿意的賠償保證後才作處理。如不能停止或更改付款,本行無須負責。本行已獲得往來銀行確認付款指示已被有效地取消後,方可作出退款。如付款貨幣並非港元,退款可按本行買入該付款貨幣的匯率折算,並在扣除一切費用後以港元支付。 6.8 本行可酌情以閣下賬戶的貨幣或港元或兩者付還貸記入帳結餘連同利息到閣下賬戶。本行可以以電匯以作支付。 6.9 閣下同意,倘若閣下遺漏給予閣下身分的完整及準確詳細資料,閣下須自負後果,其中包括喪失獲得退款權利以及當閣下未能使本行信納閣下的身分已得到確證時,本行將不負責退款。對於由閣下所提供的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引起的任何損失,本行概不負上法律責任。 6.10 如果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詳情無法處理匯出款項,本行保留權利,按本行的獨有酌情權不接納匯出匯款的買入申請。 6.11 有關電匯的任何電文,本行可用明確之語言、代碼或密碼發出,所涉風險須由閣下獨自承擔。在本行合理地行事的情況下,對該電文或其他信息之傳達倘若發生任何延誤、誤會、誤解、錯誤、疏忽或違約事件,本行概不負上法律責任。 6.12 如閣下的賬戶並無足夠存款支付外幣兌換交易,本行可以選擇於任何較後時間運用將閣下所買入貨幣的全部金額購買閣下應支付的貨幣(「貨幣X」),按在上述運用之時本行出售貨幣X的現貨匯率購買。若所買入的貨幣X金額少於閣下根據該外幣兌換交易應支付的金額,閣下將在本行提出要求時,向本行支付不足之數。本行對任何因閣下的賬戶存款不足而不執行任何指示所產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概不負上法律責 任。儘管賬戶存款不足,本行可按本行的獨有酌情權,執行任何指示,不須閣下事先同意或事先通知閣下,而閣下必須為所引致的任何透 支、預支、扣款全面負責。 6.13 除非另有明確聲明,本行所提供的任何利率或其他報價僅作指示用途,並可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更改,直至本行已確認接受閣下的出價為止。除非另有明確聲明,閣下應付的價格不包括(而閣下將額外支付)適用的費用及開支。 6.14 本行有權以本行所規定的任何貨幣實行任何付款及要求閣下實行任何付款。當有需要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該兌換將按本行所決定為於相關時間在相關兌換市場通行的兌換率進行,該決定將具決定性並對閣下具約束力。在本行合理地行事的情況下,本行對任何上述外匯交易及買賣引致的任何兌換率損失概不負上法律責任。 6.15 閣下有責任確定獨立市場價格和利率、在回應任何資料及/或報告或按其行事之前核實該資料及/或報告,並且就與本行提供的任何資料、本條款及任何交易和買賣有關的法律、稅務及其他事項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6.16 在任何日子閣下各賬戶之間的任何轉賬可由本行酌情決定在當日或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處理。 6.17 閣下確認,閣下的匯付資金(或其每一部分)將會符合在接收匯款所在國家內的所有適用法律及監管規定。 6.18 本行無需事先通知閣下本行的代理行和其他處理付款/匯款的銀行/機構的費用和收費。 6.19 閣下授權本行向銀行和其他相關實體/個人以及當局披露閣下的個人信息和關於閣下的匯款信息,包括閣下聲明的付款目的。對於閣下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可能遭受或與本行執行閣下的匯款指令有關的任何直接、間接或後果性損失或損害,無論是合同、侵權行為還是其他方 面,本行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6.20 允許向第三方賬戶付款的服務涉及風險,例如,未經授權的人使用閣下的賬戶可能會向第三方賬戶支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