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费. 根据被征收合法及可视为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15元/㎡,每户每次不低于1000元。
搬迁费. 一、 按被征收房屋本体的建筑面积计算,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搬迁费:
1 住宅房屋(含宿舍、公寓工业配套宿舍) 每平方米 40 元
2 厂房 每平方米 40 元 3 办公 每平方米 40 元
搬迁费. 按标准计发一次。
搬迁费. 按标准在签约搬迁后及产权调换房屋实际交付时各支付一次。
搬迁费. 按标准在签约搬迁后及产权调换房屋实际交付时各支付一次。
(五) 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签约腾空房屋并交付验收合格之月起24个月。过渡期间按标准计发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低于675元的,按675元计算。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后,再按房屋实际交付当年标准计发6个月装修期临时安置费。 如实施单位逾期未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逾期当年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翻倍后每户每月仍低于675元的,按675元计算。
搬迁费. 每产权户按原房建筑面积10元/㎡补助,共补助2次。每产权户不少于750元/次。
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每户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搬迁费每户均以2次计算。
搬迁费. 设施设备的重置价结合成新、拆装以及存货原材料的搬运等费用,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基准日评估确定:
搬迁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须搬迁的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和库存产品的搬迁费用进行评估。 对合法产权房屋搬迁费的补偿,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搬迁费. 可移动设施设备及存货、原材料等的搬迁费计算二次,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