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Clause in Contracts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产品未特别注明“进❑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 由投标人按报价表的格式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制造商)、规格型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由采购人或其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评审资料留存。采购的货物为强制节能产品,按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为无效投标。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2%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若具有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供应商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 3、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工程项目为 1%)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 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 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 号)要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 7、 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市的,应符合 《张家❑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投标无效。 8、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9、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10、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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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产品未特别注明“进❑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 由投标人按报价表的格式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制造商)、规格型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由采购人或其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评审资料留存。采购的货物为强制节能产品,按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协议供货时向 采购人提供,本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2%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若具有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供应商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在二次询价时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 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询价。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投 标人需在二次询价时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 3、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工程项目为 1%)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 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 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 号)要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 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7、 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市的,应符合 《张家❑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投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8、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9、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 年第 18 号)内的产品,相应所投产品上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10、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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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产品未特别注明“进❑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1) 由投标人按报价表的格式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制造商)、规格型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由采购人或其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评审资料留存。采购的货物为强制节能产品,按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1)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2%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若具有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供应商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3、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工程项目为 1%)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 : //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 //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4、 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 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 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 号)要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7、 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市的,应符合 《张家❑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投标无效随同办公设备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8、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9、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10、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服务中所涉及的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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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产品未特别注明“进❑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 由投标人按报价表的格式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制造商)、规格型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由采购人或其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评审资料留存。采购的货物为强制节能产品,按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编号等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1)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2%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若具有节能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作为证明资料;若供应商既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认证证书,现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查询不到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该类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 1)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品目清单 2)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 3、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工程项目为 1%)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附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 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 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投标人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 号)要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号)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 号)要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 7、 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市的,应符合 《张家❑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张财字【2018】44 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投标无效。 8、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9、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10、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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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