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条款 样本条款

效力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订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协议》另行约定。 2)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该肆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效力条款. 本备忘录中,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主要投资条款和保密条款是作为双方进一步商业谈判的基础,除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外,本协议具有约束力。具体条款在双方最终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并在最终交易文件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
效力条款. 20.1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0.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不合法或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0.3 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或对双方有约束力。 20.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效力条款. 若本协议中存在含有以下情形的条款,则该等条款自始无效,且各方无需就此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或法律文件。具体条款如下: (1) 公司为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或责任承担主体; (2) 限制公司未来股票发行融资的价格或发行对象; (3) 强制要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者不能进行权益分派; (4) 公司未来再融资时,如果新投资方与公司约定了优于本次投资的特殊投资条款,则相关条款自动适用于本次投资方; (5) 相关投资方有权不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直接向公司派驻董事,或者派驻的董事对公司经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 (6) 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清算权、查阅权、知情权等条款; (7) 触发条件与公司市值挂钩; (8)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违反公司章程及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效力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立即生效。(若是单位的需加盖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后立即生效)。 2、 本合同文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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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誠実協議 本基本契約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必要が生じた場合、又は本基本契約に関し疑義が生じた場合は、その都度、発注者及び事業者が誠実に協議して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 权益类资产投资风险 本理财产品可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投资组合中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表现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此外,如果本产品投资的上市公司盈利下降,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下跌,或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即使本产品可通过分散投资管理非系统风险,也无法完全规避。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产品延期风险 本理财产品到期后,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 随意契約の理由及 び 業者選定の理由 本業務は、犬山市の地域特性であるため池の保全と利用の促進を目指し、受益者団体等に市の管理するため池の草刈り清掃等の業務を委託するもので、田口大洞池での作業実施申出があった城東小学校区コミュニティ推進協議会と業務委託契約を締結するものです。

  • 充分披露原则 根据金融工具性质、重要性及复杂程度等因素,充分披露公允价值相关信息。

  • 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 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风险 本理财产品通过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时,可能因相关受托人、产品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或合同约定、未尽职或发生其他情形,造成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财产损失,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

  •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1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付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11.2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付的保险费、保单贷款、利息或其他未还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