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数据保护 Clause in Contracts

数据保护. a. 双方在履行合同项下的各自义务时,应遵守所有适用于各自处理个人数据的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特别是《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欧盟条例 2016/679/GDPR)或任何其他可以修正或替代该条例的地方法律的要求(如适用)。 b. 双方均有权处理另一方(“数据控制者”)的个人数据以履行合同。敏感数据,例如但不限于健康数据,需要被特别谨慎地对待。必要时,数据控制者应另行获得受影响个人的同意,以便基于以下特定目的处理其个人数据: (i) 履行合同; (ii) 将个人数据传输到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内外的国家,以及 (iii) 满足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 c. 双方都有义务仅将另一方及其雇员的个人数据用于合同所述目的,并在技术上可行的范围内保护其不受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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