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及核查结论.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证明植物科技已缴纳罚款,整改完毕,根据《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中关于环保领域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以上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除上述行政处罚情况外,爱普股份及其子公司在上海市嘉定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植物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作出后,植物科技已及时缴纳罚款,并采取了制定车间主管、设备主管、环保主管对环保设施的三级巡查机制,对环保设施的原理、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培训等整改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