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 样本条款

施工合同管理. 31.1 发包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发包文件、响应文件与成交人订立施工合同。合同草稿须按兴建发(2007)97 号的规定,经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审核,正式合同应当报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发包人和成交人另行订立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均为无效合同。订立施工合同后 7 日内,成交人应将合同送兴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31.2 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本发包文件的合同条件,合同价为成交人的竞标报价,合同工期为成交工期,合同质量为成交质量。发包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3 成交人不得无故放弃成交工程。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发包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发包文件的规定,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对发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当给予赔偿。 31.4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成交工程施工,不得将成交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不得违法分包。
施工合同管理. 1.5.1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合同审核,参与合同谈判。 1.5.2 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审核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暂停或复工申请,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明确工程暂停与复工过程中产生的合同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委托方。 1.5.3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处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预控,对于即将产生的工程延期以及延误,从合同角度提出相关措施意见,上报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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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 工作条件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系统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适于在气温为摄氏-20℃~+50℃和相对湿度为 9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3.2 适于在电源 220V(±10%)/50Hz、气温摄氏+15℃~+30℃和相对湿度小于 8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能够连续正常工作。 3.3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如果没有这样的插头,则需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4 如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注明其偏差。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情况表(如需要); 技术需求偏离表;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