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 電気需給契約にかかわ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簡易裁判所また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とします。
标的公司 是目前全球主要甲酸铯生产商,从收入层面来看,标的公司收入系上市公司子公司东鹏新材铯铷盐收入的 3 倍以上,从客户结构来看,标的公司客户优质,哈里伯顿、斯伦贝谢等全球知名油服企业,壳牌、BP 等全球知名油气公司,以及巴斯夫、杜邦等全球知名化工企业均与标的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有效扩大在铯铷盐市场的市场份额,巩固铯铷盐市场的行业领先地位,并获取标的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持续竞争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上市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商业性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在经验、管理、技术、人才、客户、机制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性竞争优势,尤其是在走出去市场经验、品牌、中高端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 目前除国内业务外,上市公司海外业务主要集中于亚非地区,而标的公司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地均设有子公司,业务遍布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并在全球范围内具备一定影响力,本次收购将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补充,有助于公司迅速拓展全球市场,为公司的长远布局奠定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现有资产负债结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以及各项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2017 年以及 2018 年标的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分别约为 40,925 千美元以及 45,582 千美元,净利润分别约为 5,681 千美元以及 4,291 千美元,本次交易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与此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技术和经验共享,实现协同效应,利用上市公司自身的海外项目管理经验、专业人才队伍和资金筹措能力改善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关系均没有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交易对方系美国上市公司 Cabot(上市代码 CBT),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不增加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也不会涉及重大经营决策规划与程序、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机制方面的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色矿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汪芳淼、魏云峰、欧学钢等七人。上市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邮箱:xxxxxxxxx@xx.xxx.xx (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 邮编:510030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基本条項 第9条(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