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标条款 样本条款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无效标条款.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无效标条款.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无效标条款. 1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无效标处理:
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所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操作是投标单位对整个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 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每一页 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投标单位除对无效标条款规定的内容须电子签章(签名)外,不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所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无效标条款.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前附表规定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作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无效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标:
无效标条款. 5.9.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