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百年人寿会向您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责任条款内容. 百年人寿会就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百年人寿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百年人寿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 对于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百年人寿对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百年人寿对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上述合同解除权自百年人寿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经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百年人寿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百年人寿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百年人寿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