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经营管理 样本条款

景区经营管理. 清源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泉州唯一的 5A 级景区,是泉州十八景之一,由清源山、九日山、灵山圣墓三大片区组成,总面积六十二平方公里。清源山景区方圆四十华里,主峰海拔 498 米,与泉州市山城相依,以 36 洞天、18 胜景闻名于世。 公司 2017 年 9 月新增景区经营管理业务,由子公司清源山旅投负责。根据 2018 年 10 月清源山旅投与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清源山管委会”)签订的《景区委托管理协议书》,清源山管委会委托清源山旅投负责清源山主景区及灵山圣墓景区门票代收服务,景区经营项目的运营管理、营销推广及品牌提升,景区绿化卫生管理、旅游秩序、设施安全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等。根据泉州市政府要求,清源山旅投应承担部分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自 2019 年起,清源山管委会每年向清源山旅投支付景区委托服务费。委托服务费由泉州市财政承担,列入清源山年度单列专项财政预算,金额根据预算年度的前年十一月份至上年十月份景区门票收入总额的 80% 计算确定,其中 400 万元作为考评款,由清源山管委会根据考评情况按季度与公司结算支付。2018 年,公司收到 1,200.00 万元考评款,计入“其他收益”;2019 年,清源山门票收入为 2,397.40 万 元,公司确认收入 1,571.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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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 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 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尽之处,以主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 风险揭示部分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探险活动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 2 0/x 0 Ⅱ期 1~2 1 0

  •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 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