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 样本条款

景观设计. 景观系统的施工图由东方园林设计集团下属的设计院东方利禾完成,并单独签订合同。景观施工图设计费按建设部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景观设计.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3 洛嘉文化 一般经营项目:综合文旅项目、文创项目、商业项目运营管理、咨询及服务;投资兴办儿童娱乐场所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文教用品、体育用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安装;市场营销策划。(以上各项涉及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项目策划、软装设计 -- --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儿童娱乐场所的规划、建设及运营;物业管理;教育培训;教育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4 北京奥雅 电脑图文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装饰材料( 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园林绿化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项目策划、软装设计 -- -- 5 东莞奥雅 文教用品的研发、设计、销售;无动力儿童游乐设备、多媒体互动设施、家具、城市雕塑、园艺装饰材料、园林景观设施、户外健身器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贸易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实际经营 -- -- 6 岗山农旅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种植采摘观光、农事体验活动,休闲观光活动,农业与服务业融合管理服务,酒、饮料及茶叶零售,旅游项目开发,餐饮管理,农产品初加工,零售农副产品,互联网零售,文化会展服务,摄影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环境污 染防治服务,其他住宿业, 未实际经营 -- -- 酒店管理,非自有房屋租赁,烟草制品零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景观设计. 结合平面空间合理布置植物、主题雕塑(包括悬挂小品)、休息座椅、垃圾桶、灯柱、等公共服务设施点位,充分考虑购物者视觉和体能感受,起到烘托气氛、画龙点睛的作用。要考虑屋面设备透过采光顶对室内的视觉影响,可在室内采取妥当的遮挡措施,视线避开屋面设备,互不干扰。
景观设计. 对现状市政路、规划场地内的低丘缓坡、现状市政路、河道、池塘、水库、水域等熟悉了解,对已有规划及建筑设计的高差关系、组群关系、出入口关系等进行充分考虑,合理布置安排景观分区及节点,赋予景观设计功能性、美观性。同时对设计区域的景观,依据确定动线统筹考虑体验效果。
景观设计. 2.4.1 景观设计(红线内) 4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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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 磋商及评审方法 一.磋商评审要求

  • この契約書の規定により、受注者が増加費用を必要とした場合又は損害を受けた場合に発注者が負担する必要な費用の額については、発注者と受注者とが協議して定める 賃金又は物価の変動に基づく請負代金額の変更)

  • 保密期限 8.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应遵循本协议的条款。

  • 種類 内容 1 一般通信 2以外の通信

  •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保證金 (一)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

  •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日至 2023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一周。但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出现时,续学时效按 照本协议第 6 条的约定执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