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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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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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 IOPV 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除发生上述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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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 IOPV 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除发生上述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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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 IOPV 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除发生上述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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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IOPV 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除发生上述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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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港股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IOPV 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 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除发生上述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网站及其他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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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 IOPV 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除发生上述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并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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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 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遇公众节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运作,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未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6、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当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发生上述第 4 项和第 7 项以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项以外的暂停赎回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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