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關 過 去 使 用 情 況 的 數 據 及 免 責 聲 明. 2 8 .1 前 承 辦 商 就 特 許 範 圍 在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期 間 使 用 情 況 提供 的 資 料 , 載 列 於 附 表 10 。 政 府 並 不 擔 保 或 保 證 前 承 辦 商 提 供 的 資 料 準 確完 備 。
2 8 .2 投 標 者 遞 交 標 書 前 , 應 仔 細 閱 讀 所 有 投 標 文 件 , 並 應 注 意 政 府 就 是 次 招 標所 提 供 的 一 切 資 料 及 統 計 數 字 僅 供 參 考 。
2 8 .3 投 標 文 件 所 載 的 預 測 或 估 算 及 所 有 其 他 資 料 、 統 計 數 字 及 預 測 , 或 任 何 不時 提 供 或 在 簡 報 會 ( 統 稱 「 簡 報 會 」 ) 提 供 的 資 料 或 解 答 , 純 粹 按 當 時 的 「 現狀 」 提 供 予 投 標 者 備 考 , 並 不 帶 任 何 保 證 。 關 於 投 標 文 件 所 載 的 任 何 資料 、 統 計 數 字 及 預 測 , 或 任 何 不 時 提 供 或 在 簡 報 會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提 供 的 資 料 或 解 答 , 政 府 和 政 府 代 表 一 概 不 保 證 、 申 述 或 承 諾 任 何 資 料 、 統 計數 字 、 預 測 及 解 答 在 任 何 用 途 屬 充 分 、 準 確 、 完 備 、 合 宜 或 適 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