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宜 样本条款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30011 通讯地址:南宁市朝阳路63号 电话:0771—5309307 传真:0771-5309311
有关事宜. 1、 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 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元/吨,热水元/吨,电费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 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互不违约、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各方损失各方承担,乙方无条件搬走,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未租用满的后期租金和押金。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得买卖、转让、转租,更不能将该房子用于担保抵押。 5、 乙方在租房期间注意事项: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6000 通讯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南洋新都 2 栋 1 单元 2001 室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电 话:0779-3909732; 传 真:0779-3909732 。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31.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龙山路 4 号(中华园蓝爵一街 2 号)联系方式:0774-535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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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 是 刘小红、刘立新

  • 有限合伙 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鑫仁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 有效期 本《协议》于指定时限内有效。如服务营办者违反协议条件的任何条款而又未有按社署发出的书面通知上指定的方式及在指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补救,社署可在该通知到期后,向服务营办者发出通知期为 30 天的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

  •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 有限责任 袁慎 江西省南昌市******** 3601111970********

  •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有效期限 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有远处转移 乳头状或滤泡状癌(分化型)

  • 有关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有关要求 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