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便利性 样本条款
服务便利性. (5.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服务便利性. 15 项目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地点便利性、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便利性. (3.0分) 根据各投标人办公地点或者售后服务机构至服务地点响应到达时间评比: 1个小时(含)以内,3分;
服务便利性. (5.0分) 若有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发生,能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解决。
服务便利性. 投标人配送点应在2小时(120分钟)内,更好保障采购人可按时开餐,或调换补漏货品等采购需求。
服务便利性. 注: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投标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服务便利性. (3.0分) 为方便为招标人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优质服务,提高本项目服务机构的便利性和稳定性,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设有服务机构或合作的其他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服务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所设置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合作的服务机构还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服务合作协议,格式自拟,协议内须明确 投标人的主体责任) 售后服务方案
服务便利性. (8.0分) 根据各投标人能否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行评审打分: 优 :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得8分; 良:能为采购人提供较快捷的服务,得4分;
服务便利性. (3.0分) 考虑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各投标人进行对比,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含(含分公司)在项目本地得 3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在广东省内得2分,未设立服务 机构不得分。(需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固定办公场地的租赁 证明及租赁发票复印件,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服务便利性. 5 对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便利性、响应速度等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