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與終止. 10.1 本協議將於生效日期生效。在訂閱者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經銷商在本協定項下提供市場資料的有效期為生效日期起的一(1)個月(“初始期限”),在該初始期限結束時應自動續展一(1)個月,並在此後逐月自動續展(該等持續性的續展均稱為“續展期限”),但是,任何一方均可通過至少提前十(10)天發出其拒絕該等自動續展的電子或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協議。
10.2 經銷商和芝加哥交易所可以不時修改或修訂本協議,而且,訂閱者同意受該等條款的約束。在作出該等修改或修訂後,訂閱者可提前十(10)天發出電子或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協議。如果貴方在經銷商或芝加哥交易所向貴方發出修改通知後繼續存取或使用市場資料,則表示貴方同意受修改後的本協議約束。
10.3 本協議一旦終止,訂閱者即應停止對市場資料的任何使用,並刪除在本協議項下收到的一切市場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所儲存的任何既往市場資料。
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會在與合作夥伴達成協議之日 (以下稱「生效日」) 起生效,且軟體的每一項將於此後十二 (12) 個月終止,除非 SISW 自行選擇延長合作夥伴對演示軟體的存取權,或者當軟體遵守本協議第 4 節確定之任何現行 SISW 合作夥伴計畫協議的條款與條件,本協議將於本協議第 4 節確定之適用的現行 SISW 合作夥伴計畫協議終止時終止。 此外,如果合作夥伴無法遵守本文或本協議第 4 節確定之現行 SISW 合作夥伴計畫協議所包含的任何條款與條件,本協議將立即失效。 針對軟體每一項所授予的授權,將在本協議對於軟體之該項目以任何形式終止時終止。 合作夥伴收到更新或新版本並不暗示延長本協議對於軟體之該項目的期限。 終止後 10 日內,合作夥伴將自費
(i) 將軟體歸還 SISW,或銷毀軟體的原件和所有形式的所有複本,以及任何相關的授權金鑰,並
(ii) 以書面形式向 SISW 證實已履行此等義務。
期限與終止. 9.1 服務應在貴方訂單定義的服務期限內提供。
9.2 如果我方認為出現如下情況,我方可暫停貴方或貴方使用者存取或使用服務:
(a) 服務或服務終端任何內容、數據或應用程式的功能、安全性、完整性或可用性面臨嚴重威脅;
(b) 貴方或貴方使用者正存取或使用服務來進行非法行為;或者
(c) 存在違反《可接受使用政策》的情況。在合理可行和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我方將提前告知貴方該暫停作業。在我方確定導致暫停的問題得以解決後,我方將盡合理努力快速重新建立服務。在任何暫停期間,我方可向貴方提供貴方內容(如貴方內容在暫停日期所存在之狀況)。根據本節執行的任何暫停不應免除貴方支付《主合約》規定的款項的義務。
9.3 如果任一方違反《主合約》或任何訂單之重大條款,且未能在接到有關違約的書面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予以修正,則違約方違約,非違約方可終止
(a) 如果違反訂單之規定,則終止該違約訂單,或
(b) 如果違反主合約之規定,則終止主合約及根據主合約所下之所有訂單。如果Oracle根據前句規定終止任何訂單,則貴方必須在三十(30)天內付清終止前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此類訂單項下的服務仍未支付的所有金額及相關稅費和開支。除違背付款義務的情況外,非違約方可以自行決定同意延長三十(30)天的期限,以便違約方能繼續盡合理的努力修正其違約行為。貴方同意,如果貴方根據《主合約》已構成違約,則貴方不得使用所訂購的服務。
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的期限始於客戶首次表明其接受本協議項下條款之日,直至根據本協議項下條款予以終止之時。 對於特定訂單,此類訂單之期限應與相關 LSDA 或 SOW 中的規定一致。對於雲端服務訂單,訂單的期限將以 每次一 (1) 年自動續約額外期限,除非客戶在此期限到期前至少提前三十 (30) 日發出終止此類訂單的書面通知。 在本協議或依據本協議簽訂之任何訂單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或期滿後三十 (30) 日內,客戶得向 SISW 發出書面請求,允許客戶下載與終止之服務產品相關的客戶資料。在 30 日期限期滿後,SISW 便無義務維護此類與終止之服務產品相關的客戶資料或向客戶提供此類資料之存取權,且 SISW 得在期滿後刪除或銷毀系統中儲存之所有與終止之服務產品相關的客戶資料,除非適用法律或政府命令禁止。對於客戶為加速終止後過渡進程而向 SISW 請求的任何額外服務,SISW 將依當時的專業服務費率收取費用,並且需出具雙方當事人商定的有效書面聲明。
期限與終止. 試用權利的延續期間為 SISW 指定的一段有限時間。如果客戶未能遵守本協議項下所含的任何條款與條件,任何試用權利將即刻終止效力。對服務產品的更新不會以默示方式將試用授權的期限延長至超出此類服務產品的指定期限。客戶承認,在服務產品的任何試用權利期滿或終止後,SISW 無義務儲存或向客戶提供系統中儲存之任何資料的複本。
期限與終止. 3.1 本協議對於與其附在一起的訂單有效。
3.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一百八十(180)天向Oracle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協議下達的訂單,但前提是所提供的連續服務不可退款。用戶有義務付滿連續服務整個服務期間的費用;不允許取消或退款。
3.3 若一方有重大違約行為,且該違約行為無法補救,或者能補救,但在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三十(30)天內未予以補救,則另一方可據此立即終止根據本協議下達的訂單。除未支付費用外,只要違約方持續盡合理努力彌補違約行為,非違約方可自行決定同意延長三十(30)天。用戶同意,若用戶違反本協議,則用戶不得使用訂單或SOW中訂購的服務。
3.4 對於連續服務,若
(a) 用戶訂戶數目低於Oracle可接受的水準,或
(b) Oracle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發現繼續提供服務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不切實際,則Oracle有權隨時在提前三十(30)天發出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終止訂單與本協議。Oracle將盡合理努力完成任何正在進行的交付項目,並且 Oracle仍有權取得任何此類交付項目的付款。若Oracle因本節所述原因終止服務,則Oracle將向用戶退還用戶已預先支付給Oracle在終止生效日期後已終止服務部分的費用。
期限與終止 a)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任何訂單或服務合約得經書面通知立即終止:
(a) 違約方在接到違約之書面通知書後三十(30)日內未改正其違約行爲,另一方得發出書面通知立即終止訂單或服務合約,;
(b) 客戶未能按照全額付清前述第 4 條(b)項規定的金額,安捷倫得終止訂單或服務合約。
b) 如果一方聲請或遭聲請破產、被宣告破產、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停止當前業務、爲了債權人的利益提出要約、讓與財產或達成和解,或實質停止正常業務活動,或財產接管人或信託管理人經指定接管其財產,那麽另一方可以自動終止訂單或服務合約。
c) 依第 9 (a) 或
期限與終止. 保密性 代理關係與安排業務
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將自閣下通過電子郵件、傳真、郵寄或手遞方式最先收到報價單之日起生效,並在運豐保險服務期間內持續有效,直到本協議任何一方提前 6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取消本協議為止。
期限與終止. 1.1 除非您或本公司依本「條款」之規定終止協議,否則本「附加條款」將維持效力。本公司除了有本「一般條款」規定的終止權利外,如本公司自行酌情判定有任何未經授權之第三方使用您的「服務」帳戶,本公司得終止本「附加條款」。
1.2 除「一般條款」中的「存續」條款所列規定外,即使期限與終止相關條款、服務專屬條款、安全性,以及與用戶個人詳細資訊相關的義務期滿或終止,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