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样本条款

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15.1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加盖双方公章,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生效。 15.2 本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具的同意或者决定终止函生效之日止。 15.3 本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养老金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新备案: 15.3.1 本养老金产品名称变更; 15.3.2 本养老金产品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调高; 15.3.3 本养老金产品投资政策变更; 15.3.4 备案材料的其他主要内容变更; 15.3.5 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拟变更本养老金产品的,应当充分保障份额持有人的知情权,并事先以公告等方式告知份额持有人。甲方应 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请对本养老金产品进行变更,并重新履行 备案手续;备案通过后,变更生效。甲方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 15日内,以书面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通知份额持有人。本养老金产品变更,原产品登记号不变。 15.4 养老金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情形的,投资管理人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通知份额持有人,并向人社部报告: 15.4.1 调低本养老金产品管理费率(含赎回费率); 15.4.2 变更投资经理; 15.4.3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15.4.4 因法律法规修订而应当收取增加的费用; 15.4.5 因法律法规修订而应当修改产品合同。 15.5 本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5.5.1 本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合同终止; 15.5.2 本养老金产品更换托管人; 15.5.3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事项。 本养老金产品终止的,甲方应当以公告等方式事先告知份额持有人,并组织清算组对养老金产品资产进行清算,清算费用从养老金产品资产中扣除。 清算组由甲方、乙方、份额持有人代表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清算工作完成后 3 个月内,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清算报告,该报告同时向份额持有人公告。
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14.1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且产品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获人社部书面确认,且首笔申购资金进入养老金产品资金托管账户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与投资管理合同的有效期一致,即自产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合同终止日止。产品合同终止日为产品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人社部出具的同意或者决定终止函生效的日期。
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15.1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加盖双方公章,并经人社部备案后生效。 15.2 本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人社部出具的同意或者决定终止函生效之日止。 15.3 本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加盖双方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14.1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且产品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获人社部书面确认,且首笔申购资金进入养老金产品资金托管账户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与投资管理合同的有效期一致,即自投资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资管理合同终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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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就恢复本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 アンモニア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炭化水素の露点 ・水分 ・その他の微量成分(油分、微量元素:V、Pb、Cl 等、 ジエン類、オレフィン類、有害成分:ベンゼン、トルエン等) ガスの性状等の測定方法及び監視方法は原則として下表のとおりとします。ただし、原料性状、プラント運転状況等から含有の可能性がない、又は一定範囲に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な成分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測定することを要しません。 項目 測定方法の例 監視方法 総発熱量 速応答型熱量計 連続監視 ウォッベ指数、燃焼速度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比重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硫化水素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全硫黄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アンモニア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付臭剤濃度 付臭剤添加量とガス流量より算定 連続監視 炭化水素、水素、酸素、窒素、 一酸化炭素、二酸化炭素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 定期監視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炭化水素の露点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水分 露点計 定期監視 圧力 圧力計 連続監視 温度 温度計 連続監視 (注1)測定方法については個別協議により他の方法によ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注2)上記項目の測定記録は当社に提出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 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合法有效 本合同所指合法有效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判定依据。

  • 工程变更 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第 56 条规定发出指令的工程任何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