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样本条款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 178,849.7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 金额为 68,596.5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投项目需投资金额为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岳阳林纸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 45 万吨文化纸项目”总 投资 317,208.89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各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2020-2022 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2022 年度 24,898.14 61,556.06 40.45% 2021 年度 20,931.66 29,807.92 70.22% 2020 年度 12,531.88 41,430.86 30.25% 假设公司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2020-2022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且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等于2020-2022 年分红比例的平均值, 则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为 62,373.74 万元。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44,264.95 46.97% 20,791.25 2024 年度 44,264.95 46.97% 20,791.25 2025 年度 44,264.95 46.97% 20,791.25 注:上述关于未来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及现金分红比例的预测仅供本次测算使用,不构成盈利预测或现金分红承诺。 2020-2022 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8,689.56 万元, 34,166.47 万元和 75,976.27 万元,平均值为 69,610.77 万元。假设 2023-2025 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等于 2020-2022 年平均值(该假设仅用于本次测算,并不构成盈 利预测),则 2023-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208,832.30 万元。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现金流入和未来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整体资金缺口为 533,509.48 万元,大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谨慎、合理。 本次岳阳林纸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 45 万吨文化纸项目设计产能为 45 万吨文化纸/年、20 万吨化机浆/年。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 16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生产期 14 年。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2.57%,经济效益良好,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本白胶版印刷纸及化机浆,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在测算销售收入时,设计产销率为 100%,募投项目产品各年的销售额根据预计募投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 80%,第二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 100%。 本白胶版印刷纸销售单价参考近十年我国文化纸价格,为 5,190 元/吨(不含税), 全部产品均对外销售。募投项目化机浆产能为 20 万吨,其中 13.97 万吨化机浆系项目 自用,剩余 6.03 万吨化机浆拟供应予发行人既有生产线使用,为确保测算严谨性,非自用的化机浆参考市场价格计入销售收入,销售单价参考近十年我国商品化机浆平均价格,为 3,350 元/吨(不含税); 具体产品价格及营业收入(未考虑内部销售抵消)测算如下: 项目 第 3 年 第 4-16 年 本白胶版 印刷纸 36.00 5,190.00 186,840.00 45.00 5,190.00 233,550.00 化机浆 4.82 3,350.00 16,153.70 6.03 3,350.00 20,192.13 成本费用由原辅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工资、折旧和摊销、修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构成。成本费用的测算假设及过程如下:

Related to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备注说明 (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证书。

  • 指令的保管 指令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正本由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指令传真件为准。

  • 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 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 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对应的财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