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样本条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2年6月5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17,730,187股,陈忠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78,818,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20%。遂川睿忠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11,277,6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8%,庞琴英直接持有公司8,757,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2%。陈忠渭、遂川睿忠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及庞琴英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8,85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40%。 2022年6月6日,四川昱铭耀与遂川睿忠、庞琴英、陈忠渭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四川昱铭耀受让遂川睿忠持有公司的5.18%股份以及庞琴英持有公司的3.32%股份,合计8.50%股份。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上述股份转让已经完成。 同时,根据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与减持承诺函》,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过户之日,放弃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此外,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承诺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总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 2023年1月12日,中略万新与陈忠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14.13元/股受让陈忠渭持有的公司11,975,160股股票,股份转让后,中略万新将直接持有公司11,975,16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50%。 上述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17,730,187股,陈忠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66,842,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0%,庞琴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8,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陈忠渭及庞琴英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371,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0%。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65,319,056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发行前 发行完成后 四川昱铭耀 18,506,272 8.50% 8.50% 83,825,328 29.62% 29.62% 陈忠渭、庞琴英 68,371,868 31.40% 31.40% 68,371,868 24.16% 0%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四川昱铭耀持有公司83,825,328股股份,占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为29.62%,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姚雄杰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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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

  • 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年度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天富锦承诺,天音通信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800.00 万元、27,500.00 万元、38,500.00 万元。若《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盈利预测数据高于上述承诺利润数,则以《资产评估报告》的盈利预测数据作为承诺利润数。净利润指天音通信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上述盈利预测,具体计算出标的资产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800.00 万元、27,500.00万元、38,500.00 万元。 天富锦承诺,如本次重组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实施完成,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往后顺延,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盈利预测数作为承诺利润数。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 種 類 内 容 契約者回線型サー ビス 契約者回線を設置又は設定して提供するIP通信網サービス (以下「細目」といいます。)等があります。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修订说明 序号 修订内容说明 版本号 修订人 修订时间 1

  •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 交易对方介绍 ( 1 ) 公司名称: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审议程序 1、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