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对价 样本条款

本次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转让对价拟定为 26.74 亿元(“本次转让对价”)。标的股份 对应每股转让价格(即 8.97 元/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股票大宗交易 价格范围的下限(即 8.97 元/股)。 标的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在符合上述定价原则的基础上,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友好协商,在乙方审议相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董事会召开同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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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 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 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 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 12.我國或外國政府之行為。

  •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

  • 利用契約 本約款に基づき当社と契約者との間に締結される本サービスの提供・利用に関する契約。

  • 中标通知书发放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 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