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的目的 样本条款

本计划的目的. 1、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 吸引和保留优秀业务骨干,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公司发展活力,提高公司竞争力。
本计划的目的. 1. 加强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长期绑定,确保员工自觉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本计划的目的.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6
本计划的目的. ‌ 1、 以“人单合一”驱动员工创业创新,推进公司物联网智慧家庭生态品牌战略的全面实施 2、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创造股东价值 3、 吸引人才,创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 三、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持有人确定的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2025 年)》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是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此外,公司实施的本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本计划的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本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
本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 设立本长期服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 加强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长期绑定,确保员工自觉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本计划的目的. ‌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公司现有业务及拓展新业务而储备和吸引优秀人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期望、公司发展和员工个人的价值实现充分结合,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原则,制订本计划。本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主要将用于激励公司现有及未来引进的优秀人才、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骨干员工。
本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本计划。
本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奥克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的目的.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的背景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核心是组织再造与企业创新。为实现丽珠集团再次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国际化制药企业的目标,丽珠集团需要具备奋斗、开放、进取、有激情、有事业心等企业特质。基于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构建创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机制,有效激励高级管理及核心技术人才的创业拼搏精神,通过赋予持有人权利义务,建立事业合伙人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伙机制,将有效推动与促进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身份的转变,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事业带头人,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