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具、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 样本条款

机具、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 7.1.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 14 天内,向甲方提交机具、设备、材料供应计划。 7.1.2 上述供应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运入场地。 7.1.3 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应在安装调试完毕,确认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在进场时应由乙方负责验收,如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供机具、设备符合要求,如果乙方再行提出其他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均由乙方承担。 7.1.4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在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参与验收,否则,以甲方单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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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供应商须知 一、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其他服务 经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综合管理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 供应商报价 1.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