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 样本条款

材料供应.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材料供应.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
材料供应. 11. 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均按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指定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进行采购。
材料供应.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乙方负责采购材料,材料要求一次性全部进场,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监理、甲方随机抽取样品送河北省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或实验费用由 乙方承担;如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材料供应. (1).本养护维修作业项目所有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材料供应. 6.1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材料负责,须提供合格证、质保书等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检查。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材料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
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材料供应. 7.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材料供应.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 所有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征得招标人的认可。未经认可不得使用 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依据最终报价,签订合同协议书。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工程进度分批次适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2%作为施工尾款;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期限一年;3%作为防水质保金,期限五年,待质保期满据实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