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风险约定 样本条款

材料风险约定. 因本项目工期较短,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算时不调整。
材料风险约定. 1.2.1 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钢材、电缆、商品混凝土等。 1.2.2 本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按照苏建价[2008]67 号文件界定)。 1.2.3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 关规定执行。 1.2.4 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主要材料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材料风险约定. 1.2.1 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波纹管等。 1.2.2 本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合同书中约定中材料), (1)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 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均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超过 5%和跌幅超过 5%,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1.2.3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 有关规定执行。 1.2.4 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主要材料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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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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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爭議處理小組就爭議所為之決議 除任一方於收受決議後 14 日內以書面向召集委員及他方表示異議外,視為協調成立,有契約之拘束力。惟涉及改變契約內容者,雙方應先辦理契約變更。如有爭議,得再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则对于此后该被授权人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的情况除外。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银行间交易成交后,及时将通知单、相关文件及划款指令加盖印章后发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由基金托管人完成后台交易匹配及资金交收事宜。如果银行间结算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要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