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例. 系指:根据工业部第 91/2018 号决议第 800/2018 号法令第 27,437 号法律,以及其他供应商发展以及阿根廷采购法相关法规,阿根廷共和国供应商采购和开发法律框架。 • “投标方”系指:指在投标中提交要约或通过在相应登记处登记并有意提交的一方。 如果要约由多人共同提交,则必须通过临时工会和/或缔约方接受的任何其他类型的财团和/或协会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义务和/或在要约人的条件中预见的责任必须由工会、财团和/或协会的每一个成员在承包商面前团结且不可分割地履行。 • “报价”系指:投标人通过此报价提供货物,该报价应该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 “预中标人”系指:招标中其报价预先中标的投标人。
• “条例. 指出,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但是,该个人数据为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条例》还提出,处理个人数据应当采用易获取的方式提供自然人撤回其同意的途径,不得利用服务协议或者技术等手段对自然人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