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交割及相关安排.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在《资产购买协议》依法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当将各自所持标的资产过户至罗博特科名下。
标的资产交割及相关安排. (1)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在生效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附件5.1之格式签署一份符合德国法律并经德国公证人公证的过户文契(以下称为“过户文契”),并采取其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标的股份向罗博特科的转让。
(2)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起40个工作日内(以下称为“股份对价发行期限”),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罗博特科向交易对方的股份发行,并且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增发股份的登记手续。
标的资产交割及相关安排. 1、 在协议生效后,拉萨行动应当在 30 日内为烽火通信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交割,即将持有烽火星空 49%的股权的股东由拉萨行动变更为烽火通信,并依法办理烽火星空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 修改烽火星空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 向烽火星空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的相关登记手续,并将烽火通信登记于烽火星空的股东名册。
2、 烽火通信将在烽火星空49%的股权过户至烽火通信名下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并在上述公告及报告义务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交易对方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证券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