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评估值水平与市场可比交易比较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评估值水平与市场可比交易比较. 选取近年来交易标的主要业态为接卸、仓储、液态外输、气化加工及气化外输、管输服务以及相关业务的重组案例作为可比交易,与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评估值水平进行对比,情况如下: 平均 15.78 4.55 标的公司 14.99 3.25 同行业定价的区间范围内。 本次采用收益法估值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标的资产上述无形价值,并体现标的资产的稀缺性价值,其未来的收益预测具有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建立在未来收益预测基础上的收益法结论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亦和可比公司、可比交易案例无重大差异。本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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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关联方 客户三 4,257.64 2.10

  • 其他关联方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东 10310120-X 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的股东 72446344-9 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东 57511260-1 天津市水利工程水费稽征管理二所 天津市水务局下属事业法人单位 67374057-2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335331-9 天津七色阳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69742658-8 天津市金滦酒店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378080-4 天津德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子公司 78033030-9 天津市滨水水质检测中心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下属单位 67942385-0 天津利捷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子公司 75481939-7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 控股股东的同级单位 40120523-4 天津市腾跃水利工程中心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的下属单位 10419289-5 天津市泉州水务有限公司 2012 年已转让的控股子公司 71280031-3 天津市水务局宜兴埠管理处 天津市水务局下属事业法人单位、控股股东的同级单位 40121008-4 天津市德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3 年已吸收合并的子公司 全宏 滨海水业总会计师 江波 滨海水业高管 刘景彬 滨海水业高管 靳德柱 滨海水业高管 张海生 滨海水业生产总监

  •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卖方 1 以及卖方 2。卖方 1 持有卖方 2 100%股权。此外,卖方 1将促使其直接持有标的资产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与买方子公司签署相应《资产转让协议》。

  •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 协议各方 甲方: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瓯鹏科技有限公司

  • 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单位联系人: 曹平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00号联系方式: 13945314165

  •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42,795.98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 乙 方 承租廠商:統一編號: 負責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