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 22年10月31日,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6,285.1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652.55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2,398.92%;根据《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7,10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 评估增值 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 本次评估结合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香港大言和普拉尼德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评估结果着眼于评估对象未来整体的获利能力,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中和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204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6,280.00 万元,与标 的公司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 8,047.82 万元相比,溢价部分为 228,232.18 万元,增值率为 2,835.9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较高,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的账面资产不能全面反映其真实价值,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商业模式、渠道优势、技术优势等将为企业价值带来溢价。 由于以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依据是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且上述预测是依据一系列假设作出的,如标的资产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2,183.48 万元,评估值 260,793.16 万元,评估增值 198,609.68 万元,增值率 319.39%;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账面值 35,856.88 万元,评估 值 151,089.24 万元,评估增值 115,232.36 万元,增值率 321.37%;国联万众股东 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5,568.77 万元,评估值 44,005.45 万元,评估增值 18,436.68 万元,增值率 72.11%。 本次评估结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标的资产均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评估结果着眼于评估对象未来整体的获利能力,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资产价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103,815.38万元,评估增值72,354.74万元,增值率229.98%。 评估增值率较高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土地和房产的市场价格上涨;另一方面,本次交易的主要标的公司盛元房产及其投资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评估增值直接反映为净资产增加,在财务杠杆作用下,净资产增值幅度被进一步放大。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风险。
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虎哥环境 100%的股权。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津中联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虎哥环境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虎哥环境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1,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和 2022 年 8 月 31 日,标的资产合并口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分别为 10,793.06 万元和 13,264.46 万元,分别评估增值 80,206.94 万元和 77,735.54 万元,增值率分别为 743.13%和 586.04%,评估增值率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