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国联万众 样本条款

国联万众. 最近三年内,国联万众不涉及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国联万众. 国联万众主要收入分为主营业务的销售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产品、碳化硅功率模块产品,以及少量其他业务收入。国联万众 2020 年及 2021 年的营业收入与成本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净利润 681.17 -921.59 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产品 收入 10,006.82 7,648.62 成本 8,074.80 6,377.14 碳化硅功率模块产品 收入 277.77 425.79 成本 203.62 354.55 其他业务 收入 68.23 736.94 报告期内,国联万众各类产品的销量呈现波动态势。结合国联万众管理层的经营规划,未来年度将充分利用生产线投产后的实际产能,进一步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产品结构。预测期将逐年释放产能,各类产品的销量较历史期略有增长。价格方面,国联万众所处行业的产品价格已经趋于稳定,考虑随着产品技术日益成熟、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年度价格在报告期基础上呈现逐年下滑趋势。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中对国联万众未来主营业务收入、成本预测依据具有合理性,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0,045.60 23,015.16 26,932.27 35,068.72 46,429.89 54,429.89 主营业务成本 16,392.69 17,899.88 20,766.45 26,144.47 32,913.69 38,117.23 净利润 1,503.28 1,815.06 1,867.80 3,470.76 6,203.70 8,451.51 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产品 收入 17,845.60 17,015.16 15,932.27 15,068.72 14,429.89 14,429.89 成本 14,529.41 13,128.13 12,087.00 11,340.00 10,766.80 10,766.80 碳化硅功率模块产品 收入 2,200.00 6,000.00 11,000.00 20,000.00 32,000.00 40,000.00 成本 1,863.28 4,771.74 8,679.45 14,804.47 22,146.89 27,350.43 注:上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统计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综合来看,本次评估基于历史业绩对标的公司未来盈利情况进行了合理预测,并将相应业绩对赌期间标的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或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作为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指标,相关业绩承诺指标的选取具备合理性。

Related to 国联万众

  • 付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 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 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 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年。

  • 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付款方法 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 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 乙が、 本契約に関し、第4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該当したときは、甲が本契約を解除するか否かにかかわらず、かつ、甲が損害の発生及び損害額を立証することを要することなく、乙は、契約金額(本契約締結後、契約金額の変更があった場合には、変更後の契約金額)の100分の10に相当する金額(その金額に100円未満の端数があるときは、その端数を切り捨てた金額)を違約金として甲の指定する期間内に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上市規則的涵義 本次交易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低於25%,因此,本次交 易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 第14 章下的須予披露交 易,須遵守申報及公 告的規定。

  •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 約の公表)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