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 样本条款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告知承诺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4个小时)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公开招标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其它方式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 个工作日八、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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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招标控 制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相对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上述方式编制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7111300元)/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063721元)】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按实际施工期台州信息价(正刊)的平均价(有温岭价的按温岭价,无温岭价的按台州价,温岭、台州均无价格的,按发包人签证价)。 10.4.2 变更估价程序

  • 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 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2) 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 (引渡し 業務の成果が物の引渡しを伴うものである場合,乙は,成果物を履行場所に納入したときは,直ちにその旨を甲に通知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 服务承诺 如有可另附页)联系人: 注:本报价表不须装入响应文件,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使用。

  •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未发生改变。

  •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7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2 日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18 号长虹科技 大厦 19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多媒体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数字视讯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