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 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双方采取项目定制合作模式,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在双方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及合作内容和方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当一方了解到有适合另一方发展的机会或适合的资源,应主动推荐给另一方,并在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合作框架内帮助对方发展项目。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于次一工作日进行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3、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4、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累计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大于 0 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 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 0 时,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 0,若当日净收益小于 0 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5、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 本基金同类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契約の変更 契約担当役は、以下の各号の要件を満たす限り、必要に応じ、契約の内容、契約金額及び履行期限等を変更(以下「契約変更」という。)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无效投标的情形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3)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 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 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 供应商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 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业务范围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