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吊 销,未注销 样本条款

湖南和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吊 销,未注销. 发行人监事王伟民持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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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包括电子指令和纸质指令 电子指令包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电子指令(采用电子报文传送的电子指令、网上托管银行管理人客户端录入的电子指令)、自动产生的电子指令(网上托管银行托管人端根据预先设定的业务规则自动产生的电子指令)。管理人在启用电子指令前应使用传真或其他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启用函。启用函应注明启用的业务类型、启用日期等。启用函应加盖基金管理人公司公章。

  • 立契約書人 機 關:客家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主任委員 李永得 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7 樓電 話:(02)89956988 廠 商:代 表 人:統 一 編號: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 ○ 年 ○ ○ 月 ○ ○ 日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 費用負担) 第6条 本契約書に定めるものを除き、乙が本契約を履行する上で要する一切の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 (監督)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智慧政采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 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 3.因不可抗力原因必須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