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 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责任范围 对于您的PayPal账户以及您使用PayPal服务的有关行为,PayPal承担有限责任。对于因我们的网站、软件、由我们或代表我们运营的系统(包括用于提供任何PayPal服务的任何网络和服务器)、任何PayPal服务或本用户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利润损失或任何特殊、偶然或间接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损失或业务损失),不论以何种方式引起(包括疏忽),PayPal概不负责,除非相关法律禁止。
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远大生命科学(辽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263334053N法定代表人:黄岭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 00-0 号注册资本:47341.8629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7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研发;精细化工研发及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Ⅲ类医疗器械(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生产(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农副产品收购(自用,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品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大生命科学是一家具有深厚工业布局和国际化视野的综合性医药企业集团。其中:远大辽宁专注于止血、麻醉镇痛及创面管理等领域,拥有国家一类新药注射用胶原酶和国内独家品种胶原酶软膏等多个上市产品,以注射用矛头蝮蛇血凝酶为代表的止血产品连续多年销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远大蜀阳立足高端血液制品领域;杭州远大、重庆远大和青岛益昊共同构筑益生菌大健康产业链;远大赛威信聚焦于治疗性疫苗、新型改良型疫苗和新佐剂的研发,正在建设疫苗产业化基地;远大医学营养公司战略布局医学营养广阔市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和远大辽宁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和远大辽宁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和远大辽宁未发生业务往来。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匯率風險 本商品屬外幣計價之投資商品,若客戶於投資之初以非本商品計價幣別資金承作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賣出款項返還時,轉換回非本商品計價幣別時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率風險。
投资比例 本理财计划各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配置比例如下: 投资资产 配置比例 特殊资产类型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0%-50% 本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1个月〗为建仓期,管理人应当在建仓期结束前使各项投资比例符合约定。在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理财计划可以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上述资产比例可以达到50%以上。
基本条款 1. 关于瑞泰附加投保人豁免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我们指定的主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是您(指投保人)和我们(指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2. 本附加合同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