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 样本条款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 2022年9月13日,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证明未发现广东豪特曼在 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期间在生态环境领域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2年9月21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出具证明,证明信阳豪特曼自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21日,一直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运营,未发生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 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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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業内容 入札公告時の仕様書の内容を記載。

  • 業務内容 ①預金業務、為替業務、両替業務、融資業務、外国為替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 事業実施 支援業務】技術協力プロジェクト 履行期間(予定) 2022年10月14日 ~ 2027年10月13日 選定方法 企画競争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 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间:本协议尚未签署。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智慧政采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