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关联方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存在如下关联方: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1 发行人期间内控股子公司变更情况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合法,发行人不存在没有披露的主要关联方。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规定并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 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关联方情况之外,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除上市公司目前控股子公司以外)情况如下: